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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高级物流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7/11    阅读数:4064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物流人才需求的层次性特征日趋明显,物流管理人才已被列入我国十大短缺人才之一。为满足我国物流企业及生产企业对物流管理人才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物流专业知识与技能,积极响应国家“就业准入,持证上岗”的政策。邢台市物流协会决定联合相关机构共同举办高级物流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考前培训班,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第三方物流、公路与铁路运输、邮政、外贸、航运、快递、货代、船代、港口、仓储、配送等行业人员;

    2、电子商务、商场、超市、流通等行业人员;

    3、生产、制造业企业生产管理、仓储管理、采购管理人员;

    4、大专院校从事物流管理教育及科研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设定的职业功能和工作内容,包括物流信息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系统规则、物流战略管理、培训与指导、物品采购、仓储管理、配送管理等内容。

    三、培训时间、培训地点:

    1、2014 年9月17 日—9月20日(9月17 日全天报到,18 日、19 日培训,20 日考试)

    2、地点:湖北武汉

    3、本期班8月25日截止报名

    四、报名材料及报考条件:     

    1、初审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扫描件、蓝底照片发送到我协会邮箱审核,邮箱地址:

    2、初审合格者我协会将于报考结束前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传达报道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报道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6800 元/人(报名费、培训费、资料费、专家费、场地费、鉴定费、综合能力评审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5609025

    另注:本协会以物流师报名为主,同时各单位也可以报考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项目管理师等各种职业资格证书。具体细节请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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